一、窗口受理业务范围:
1、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
2、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
3、代办领事认证;
4、办理ATA(暂准进出口货物免税通关)单证册;
5、国际商事调解。
二、提供各项窗口业务的“办事指南”,明确告知业务流程、申报材料名录、承诺办理时限,接受相关业务咨询和操作辅导。
三、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出件”。除办事流程需要和特殊情况外,所有窗口业务将自动提速,缩减办理时限。
四、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舒适的办事环境,并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延时服务
对已到下班时间但仍有业务未办完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为服务对象办理完毕后方能下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其离开,更不能持不友好的态度和使用不文明的语言,拒绝为服务对象办理有关业务。
预约服务
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班时间到窗口办理的、非常紧急的、在窗口可以办理的事项,服务对象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有关窗口联系预约。
提醒服务
为服务对象提供需要提醒、告知的,与窗口业务相关的提醒、告知服务。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致电86839480进行投诉。投诉事项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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