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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4中国机电产品(新加坡)品牌展览会的通知
点击数:155    更新时间:2023/12/30    收藏此页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泰州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与RCEP国家经贸领域的合作,有效整合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优质资源,我局将组织我市企业参加2024国际产业合作大会(新加坡)暨中国机电产品(新加坡)品牌展览会(以下简称新加坡机电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展会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办,与2023年首届相比,本届新加坡机电展将更加强调“深度、广泛、务实”的活动成效,更加注重大会的平台效应,拟设开幕式、高峰论坛,主宾省及重点省市招商活动,分场专题交流活动等为期2天的会议内容及品牌发布会等配套活动,以期通过大会推动中国与新加坡及东盟区域合作高质量发展。此外,本届新加坡机电展将与亚太(新加坡)建筑技术及建材展览会(BuildTech Asia)、中国商品(新加坡)展览会及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加坡)展览会同期同地举办,预计将吸引专业观众及采购商2万人左右。

2023年新加坡机电展规模达8000余平方米,参展企业共130余家,专业观众及采购商约5000人。参展企业包括海尔集团、中建、中铁建、中能建、中交集团、中电建等头部企业,山东、江苏、福建、贵州、重庆、珠海、宁波等省市组团参展,累计达成意向合作金额共计3400余万美元。

二、展会信息

展会时间:2024年3月19日-21日
展会地点:新加坡国际会展中心
展品范围:
1. 家用电器及消费电子产品:各类家电产品、各类电子消费品
2. 电力能源:光伏、氢能等新能源技术与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智能化技术与应用等
3. 建筑机械:挖掘机械、装载机械、起重和运输设备等工程机械
4. 建材卫浴:建筑材料、卫浴产品等

5.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三、报名方式

本届新加坡机电展已列入江苏省商务厅2024年贸易促进计划内货物贸易类重点展会目录。费用标准见附件1。请有意报名参展的企业完整填写“参展申请表”(附件2)发至市贸促会,联系方式如下:
外贸处联系人:葛望舒           电话:86839205
贸促会联系人:肖  枫  钱清华   电话:86839503

附件:1. 参展费用明细表
2. 参展申请表


泰州市商务局       泰州市贸促会     泰州市国际商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参展费用明细表


费用项目

单位

金额:
人民币()

一、展位费
1.
标准展位(双开口展位加收1000元)
2.
光地(不含搭建,最少36㎡起)


9平米
每平米


36000
3600

二、运输费
1.
展品集货、海陆运、商检、报关、运至展台(不足0.5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算,1立方米以上按实际体积相承计算;如展品重量超过,将根据重量计算)
2.
关税、保险(另收)
3.
展品回运费、结关费用(不回运免交)



每立方米



每立方米



3500



据实结算

三、人员费用
1.
展期随团(含
国际往返机票、交通、食宿、境外保险等

每人

22000

四、签证费(自办免交)

每人

1000

五、保险费(自办免交)

每人

200

六、展览注册费(国内外通讯联络、资料、进馆证等,会刊登录、网站展商名单列入)

每公司

2500


 附件2 

参展申请表/合同

展览会名称

2024中国机电产品(新加坡)品牌展览会




名称

中文:

英文:

地址

中文:

邮编:

英文: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邮箱:

官网:

申请展

位面积

标摊:  个(每个9平米,含标配搭建)

随团参展人数

因私护照:     

光地:  (无搭建)

因公护照:     

主要

展品

中文:

英文:

参展须知:

1参展申请得到组展单位确认后,请参展单位按照付款通知要求电汇展位定金到组展单位指定账户。参展单位逾期付款的将视为放弃参展,原定展位组展方有权另行安排。贸促会受参展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展位申请、展品运输和报关、展台设计和搭建、对外联络等展览服务。

2、参展单位应当合法参展,严格遵守展会各项规定,并承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因参展单位侵权行为而给他人或组展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参展单位在确认参展、交纳定金和/或参展费用后又放弃或终止(或低于约定参展面积的50%)参展的,定金和/或参展费用不予退还;组展单位前期为参展单位参展支付相关费用的,此费用应由参展单位承担,参展单位应在放弃参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支付给组展单位或从参展单位已交给组展单位的多余费用中扣减,给组展方造成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的,组展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参展单位应保证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

5、请参展单位根据招展通知及组展单位随后发放的系列通知或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6、参展单位保证参展人员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外事纪律并按时回国。

7、如实际分配展位面积(或形式)与申请的不一致,应以主办方最终确认的位置为准。展位一经确认,不能退定,参展单位因参展人员被拒签而被迫取消参展或因未通过组委会的审查丧失参展资格而退展,组展单位协助办理后续事宜,并尽最大可能减少参展单位的损失。

8、双方协定,此合同条款为双方商业秘密,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者另一方有权追究责任。

9、双方因参展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组展单位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展会参展申请表/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具有合同效力。签章后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11、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

           

           

(加盖公章)

负责人:

      

        (加盖公章)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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