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促会窗口服务事项及办结时限(工作日)如下:
1、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办件);
2、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即办件);
3、代办领事认证(各国使馆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4、办理ATA(暂准进出口货物免税通关)单证册(即办件)。
二、除应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收到相关申请文件且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三、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办结,以免让企业受损。
四、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当场或近期办结需要延期的,要由受理事项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届满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和理由,并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一般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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