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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制

一、服务对象在本窗口申请办理本窗口各项业务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立即接待,并实行“首问责任人受理--内部流程--首问责任人出件”的首办负责制。无论其受理的事务是否属于本岗职责,必须对其受理事项负责到底,并在该办理事项的承诺时间内办结。本窗口各项业务如下:

1、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

2、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

3、代办领事认证;

4、办理ATA(暂准进出口货物免税通关)单证册;

5、国际商事调解。

二、服务对象在本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本会(非窗口)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并及时提供联系电话,将服务对象引荐到本会相关业务处室。

三、服务对象在本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非本会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说明情况,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四、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应做到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并根据办理事项需要,对接待事项、内容进行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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