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美国帝坦轮胎公司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联合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起诉书,要求对来自中国等国家的非公路用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该起诉书称,来自中国、印度和斯里兰卡的进口轮胎在美国进行倾销,严重违反了国际贸易协议。而这些进口轮胎都受益于政府的不适当补贴,对美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此次被调查产品的基本描述,同2007年对中国相同产品发起的第一次“双反”调查一致,区别仅在于此次针对的是装在车辆或轮辋上的非公路用轮胎,包括农业胎、工业胎、建筑工程机械轮胎,而且无论是否已经安装使用。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国际业务主席利奥·杰拉德(Leo Gerard)声称,来自中国的轮胎生产者和进口商通过玩弄手段,绕过美国监管以逃避其应承担的关税。
根据该联合会提供的资料,这些轮胎主要来自中国、印度和斯里兰卡,这几个国家的进口轮胎占美国同类进口轮胎的41%左右。此数字还不包括用在工程机械领域的轮胎。
2007年7月31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新充气非公路用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8年9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反补贴与反倾销税令,基于对华非公路用轮胎反补贴反倾销调查案的肯定性补贴、倾销与损害终裁结果,对中国应诉企业输美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0~29.93%的反倾销税和2.45%~14%的反补贴税;未应诉企业适用210.48%的惩罚性反倾销税率和5.62%的全国平均反补贴税率。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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