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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获得开展优惠原产地签证工作授权
点击数:6104    更新时间:2016/1/19 15:29:22    收藏此页

     113日,我会获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优惠原产地签证工作的授权,负责签发泰州地区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我国的原产货物出口到缔约方进口国海关通关时,国外客户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必要凭证。相对普惠制优惠原产地证来说,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企业受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非常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项下产品所享有的优惠幅度和范围更为深广。面对金融危机后续影响带来的外需减弱和国际贸易保护的双重压力,我国外贸企业应充分利用区域优惠原产地规则,积极申办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从而享受实实在在的关税减免政策,降低交易成本,强化产品价格优势,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主动抓住机遇,开拓新兴市场,谋求更广阔的国际贸易发展空间。   

    我会将以获得开展优惠原产地签证授权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会原产地签证服务网络,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促进企业对外经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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