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贸促会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将对小微企业免征收原产地证明书费和ATA单证册费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为使小微企业更好地获知该项优惠政策,我会运用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网站发布信息,传真至各相关企业,并在市民服务中心贸促会窗口的柜台台面上张贴通知,及时让企业了解申请免缴相关费用程序和要求,组织签证人员学习相关审核标准及操作程序,对来咨询的企业就具体申办程序进行辅导。
在市贸促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宣传下,泰州市中天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成为泰州首家在贸促会备案的小微企业,并已成功免费申领四份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开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该项优惠政策,从而切实为小型微型企业降低进出口流程成本,促进我市小微企业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