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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印度尼西亚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点击数:1368    更新时间:2021/4/12 8:53:34    收藏此页

  近日,印度尼西亚调查机关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12%,第二年11%,第三年10%。涉案产品印尼税号为3903.11.10。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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