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简介
贸促新闻
出证认证
法律服务
会展资讯
贸促论坛
联系我们
 
  机构简介
  法律部
  展览部
  综合部
  出证认证中心
  调解中心
  出证认证
  原产地证明书
  优惠原产地证
  国际商事证明书
  代办领事认证
  对外贸易和单据认证
  ATA通关单证册
  首问负责任制
  服务承诺制
  限时办结制
·当前位置:首页 / 贸促论坛

越南:胡志明市自8月1日起执行新的海港基础设施使用收费标准
点击数:461    更新时间:2022/8/4 8:37:02    收藏此页

据《越南+》报道,胡志明市内河港务称,自8月1日起,胡志明市政府将按新标准征收当地海港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基础设施结构、服务工程、公共设施等海港基础设施使用费。此外,由内地水路运输工具运进与运出港口的暂进再出货物、保税仓库内货物、转口货物、过境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费减半。(来源: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中国:上半年服务贸易同比增长21.6%   下一篇:非洲自由贸易区:7国被选为试点贸易国
【返回上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泰州市支会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大院B楼3层 邮编:225300 传真:0523-86839127
苏ICP05003226-1号 技术支持:泰州网络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