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减税方案1月实施。这个被称为美国30多年来最大规模的税改,全球高度关注。业界普遍认为,如此重大的税改政策,将对全球经济和资本市场造成深远影响。江苏作为与美国有着进出口贸易、双向投资等广泛合作的开放型经济大省,美国这一举动将给未来双边合作带来什么影响?该如何应对?近日,应江苏省国际商会之邀,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穆迪、普华永道等专家在南京给江苏企业和业界人士上了一课。
税改促进美国制造业回流
本次税改最亮眼的一点是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由联邦最高税率35%统一降至21%。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副总裁李秀军认为,“就宏观层面而言,税率降低对美国企业有一定正面影响,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现金流。也能促进美国的跨国企业资本回流,增加美国本地的就业岗位。”
美国税改值得中国企业关注的第二个方面是跨境税制的调整。此前美国采用的是全球征税制与境外税收抵免相结合的征税方法,也就是说,对绿卡持有者或美国公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得,不论身居美国境内或境外都要征税,征税范围包括工资收入、投资收入、股东分红等。在此基础上,对居住国外的美国居民降低或免除税收。新政规定,征税方式调整为股息属地征税制,即美国企业由境外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全部免税(混合股息红利除外)。“这一政策调整,加上美国境外所得税的征税方式简化,将刺激美国企业将海外获得的利润汇回国内。”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美国税务咨询高级经理邵雪嘉评价说。
圣诞前期施行的新税法被称为“送给美国民众的圣诞礼物”,因为税法降低了国民的个人所得税,调整原来的七级税率,且调高了中高收入级差距。据美国政府提供的数据,中等收入(年收入7.3万美元)的美国典型四口之家,税改后将减少个税缴款2059美元。
企业投资美国要更加慎重
税改减免了美国本土企业的征税,但增加了进口企业的征税。这对中国企业、江苏企业影响如何?
“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可能会受益于企业税,但向母公司支付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或服务费等不能扣除,可能抵消税收减免带来的好处。”李秀军指出,本次税法出台的几项新增跨境税制管理条例,对包括江苏在内的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有直接影响。如税基侵蚀与反滥用税要求年营业额5亿美元及以上、且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达一定比例的企业,必须向美国缴纳一定税款,税率逐步增长,2018年为5%,2019年10%,2026年升至12.5%,这就意味着如果将美国子公司盈利汇回国内将新增税负。
另一方面,新税法增加了反避税条款,规定海外税收优惠只得用于抵消海外高额回报等美国联邦税收。即任何拥有海外子公司的美国母公司,海外的高额回报都要缴税。美国国会预计,十年内将增加财政收入771亿美元。中国企业投资美国时要更加慎重,必须满足美国税务合规性要求。
美国税收新政也涉及个人。“一些持有美国绿卡但在中国工作的人将银行账户注销了,想以此避税。”江苏省国税局副局长姜跃生说,实际上银行储存有大量相关数据,英美税务局也已掌握了这些企业家在中国的投资信息。他建议,“企业家还是应在银行账户上留一点钱。”
用税收筹划规避风险
中国是美国在全球投资的重点市场。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上海首席代表欧文就此报出了多个数据:68%的会员公司表示中国市场前景优于世界其他国家,48%的会员企业在扩大中国市场的投资,83%的企业对未来五年业务前景表示乐观或比较乐观。他认为,美国税改是一个热门话题,很多投资美国或有投资美国意向的企业会很关注,因为在美国有业务的所有公司都会受到影响。同时他们的会员企业,在中国已有投资,关注度也很高。
美国是江苏第一大贸易伙伴、第六大外资来源地和第二大投资目的地,新税法对双边合作的影响不能小觑。邵雪嘉说,就对美出口贸易来说,两种形态会受到抑制,一种是从美国采购零部件和原材料在江苏制造成品后返销美国的,一种是在江苏制造后通过低税率国家出口销售到美国的,因为美国税改的目的就是要促进制造业回归。
“应对风险,我们的企业应做到商务与税务相结合。”姜跃生指出,规避风险是底线,善于筹划是上策。美国税改带来风险倍增,但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仍然比较大。防范风险与降低全球运营成本是未来方向,不能任人宰割。同时,要重视税收调整,董事会要成为税收管理中心。“面对美国税改出现的大动荡,企业管理层不能只将问题交给财务部门和事务所,而应当积极参与。筹划国际税收,要实现各部门参与、各方面协调,不能让财务部门唱独角戏。税务局将积极帮助启动相互磋商的机制,建立更加中立中性的平台,为国家发声、为企业呐喊。”
目前,美国正在成为越来越多江苏企业“走出去”目的地,对美投资占了全省对外投资的1/3左右。邵雪嘉就美国税改对不同类型的赴美投资企业提出针对性建议。一类是通过并购或绿地投资持有美国子公司的,母公司投资时需要产生股东贷款、或向银行等第三方借款,最好能在美国放一定的杠杆,这样可以帮助抵扣美国21%的联邦税率和5%的州税率。第二类是“三明治”架构模式,即我们的企业并购美国的跨国公司,这种模式不是最优的,因为美国公司被中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会对中国公司产生一系列影响,要根据税改后的相关条款计算税务成本。第三类是红筹架构企业,即主要运营资产和业务在国内,在开曼或香港等注册一家境外离岸公司,以达到赴美上市的目的,现在又想拆除这种架构,转到国内上市,因为原来的设计有美国股东或基金股东,有美国的有限投资人,如果重组架构安排不当,很可能给美国股东带来沉重的税负,致使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难以通过。她说,最近找他们咨询的这类企业很多,商谈调整架构,实现税务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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