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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加2013年全国贸促系统法律工作会议
点击数:6245    更新时间:2013/3/6 10:53:06    收藏此页

2013年2月27日,全国贸促系统法律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贸促系统各地方分、支会和行业分会代表近180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我会也派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法律部徐伟部长做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2012年贸促系统的法律工作。2012年,贸促系统法律工作围绕国家“稳增长”目标,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着眼转型升级,创新服务项目,优化服务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构建服务平台,统筹协调发展,坚持整体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

董松根副会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对2012年系统法律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对做好新时期系统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希望系统法律工作部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贸促工作的指示;增强使命意识,提高为国家外经贸服务的能力;增强机遇意识,用好体制机制优势;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公共关系建设的水平;增强国际意识,发挥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他强调,国家领导人对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非常重视, “三定方案”和有关文件是贸促会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要加强对贸促会与国际商会关系“两会一体”的理解认识,贸促会的一个独特的优势,就是机关、事业、企业、社团四种体制并存,可谓“一元领导、四位一体、多元运作”体制机制,有的分支会把贸促会和商会分开开展工作是错误的。同时,他希望,系统法律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的认识,以做强总部做大系统为目标,增强责任意识和做好工作的信心,找准定位做到位,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形成推动贸促会商事法律工作发展的强大力量,实现商事法律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对2013年系统法律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领导人对贸促工作的指示,深化转型升级,切实增强为政府分忧的能力,二是强化系统管理,推动协调发展,切实增强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本领;三是深化国际交流,发挥桥梁和平台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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