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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重塑执法格局:越南知识产权局正式成为核心执法主体
点击数:17    更新时间:2026/8/7    收藏此页

2026年5月26日,越南正式发布第186/2026/ND-CP号法令,对工业产权领域行政处罚旧规第99/2013/ND-CP号法令进行修订补充。该新规已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生效,本次修订大幅革新越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调整多部门执法权限、新增多项侵权救济措施,其中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变革,是确立越南知识产权局的核心执法主体地位,彻底重塑越南知识产权执法格局。
本次新规完成执法权限的明确划分与层级扩容,正式将核心行政执法职能从科技部监察局移交至越南知识产权局,同时明确各省科学技术厅厅长的相关执法权限。目前,越南知识产权局上诉与执法委员会成为统筹各类知识产权执法事务的核心部门,且已启动专项人员培训工作,适配新增执法职能,保障执法工作规范化落地。
在多部门协同执法层面,新规进一步延伸执法覆盖范围,将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部门(网络警察)纳入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明确其执法权责,有效强化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同时,新规优化了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等传统执法主体的权限表述,贴合越南2025年以来行政体制改革架构,理顺各部门执法层级与职责边界。此外,新规微调了部分执法岗位罚款裁量权限,整体最高罚款额度保持不变。
相较于旧规,本次修订新增两项关键救济措施,大幅提升侵权惩戒力度。一方面新增侵权域名网站屏蔽机制,突破以往仅能临时扣押侵权域名的局限。新规明确,电信运营商收到屏蔽指令后,需在5日内完成侵权域名访问屏蔽,收到撤销指令后3日内恢复访问,并于10日内上报执行结果,实现网络侵权长效管控。
另一方面,执法规制范围全面扩容,将家庭经营户商号正式纳入监管范畴,改变以往仅针对企业名称规制的局限。执法机关可依法要求企业、家庭经营户删除、变更商号中的侵权元素,实现市场侵权主体全覆盖,填补个体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侵权监管空白。
分析与启示:
本次新规落地标志着越南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迎来系统性升级,执法主体更聚焦、执法工具更有力、监管范围更全面。越南知识产权局成为核心执法主体,将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处置效率,多部门协同执法模式也将大幅强化线上线下侵权打击力度,尤其补齐了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监管短板。
对于布局越南市场的出海企业而言,需及时适配当地执法新规。一方面要全面排查自身品牌商号、线上域名、产品标识等内容,规避商号、域名侵权风险;另一方面需密切关注新救济措施的落地执行细则,熟悉越南全新的知识产权执法流程。同时,企业可依托本次完善的执法体系,积极运用网站屏蔽等新规手段,高效维权网络侵权、仿冒假冒等违法行为,全方位筑牢越南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壁垒。(来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泰州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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