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简介
贸促新闻
出证认证
法律服务
会展资讯
贸促论坛
联系我们
机构简介
综合部
国际展览部
出证认证中心
调解中心
出证认证
一般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书
国际商事证明书
代办领事认证
ATA单证册
首问负责制
服务承诺制
限时办结制
·当前位置:首页 /
贸促论坛
中国:六部门修订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点击数:995 更新时间:2021/12/13 8:52:55
收藏此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要求医药企业结合医药产品生产经营状况建立企业库存。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总页数:
1
第 1 页
上一篇:
韩国:启动加入CPTPP相关程序
下一篇:
WTO:服务贸易国内规制联合声明倡议谈判完成
【返回上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泰州市支会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大院B楼3层
邮编:225300
传真:0523-86839127
苏ICP05003226-1号
技术支持:
泰州网络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501号